巴赫的前奏曲在《平均律》中往往起着引子的作用,但它也有其独立的意义。一般来说,前奏曲分为两种类型:一种是属于乐曲性质,它的速度通常较快,这是极好的手指技术练习,同时它的旋律性也很强。例如,第一卷中的第五首D大调前奏曲,第十一首F大调前奏曲等。另一种是采用复调手法,由多声部构成,它很象赋格。例如,第一卷中的第十二首F小调前奏曲,第十四首升F小调前奏曲等。 赋格曲在复调音乐中是最高和最复杂的表现形式,它的形成是经过了很长的发展过程,只有在巴赫的创作中赋格才获得了完美的体现。巴赫的赋格曲,并不完全是抽象的音乐曲,它不仅有严密紧凑的哲理性,在形式上的变化层出不穷,而且还充满了诗意的感情。赋格曲常是由几个独立声部组织而成的,先由一声部奏出主题,其他各声部做先后模仿。主题一开始用主调,第二次出现用属调,第三次出现回到主调,这样变化发展直至曲终。在同一声部前后两个主题之间还有可能出现副题。主题先后出现于各个声部,成为呈示段,不包含主题的段落叫插句。赋格的结构是呈示段与插句的交替交换,它通常都是一个音乐主题,表现一个音乐形象。有时也会遇到有二、三个主题的赋格曲,但其中材料往往都属于基本的第一主题。第一主题体现了主要的、主导的思想,从而也决定了作品的性质。赋格曲中少于两个声部是不可能的,最普遍的是三或四个声部的,五、六声部的作品就很少很少了。 巴赫《平均律》是非标题性音乐,从表面上看不出作曲家所想表现的是什么,但是从巴赫的思想特点和完整统一的形象思维来看,我们可以了解巴赫作品中所蕴藏的丰富内容。由于巴赫所处的复杂时代,受宗教影响极大,所以他常借宗教题材反映人民的痛苦,表现人们对英雄的同情、感伤和歌颂。同时巴赫作品也反映了人们对光明的向往与追求,而非标题音乐则包括了当时社会所不能论的语言,从侧面反映了人民的生活,反映了社会。如:在《平均律》中,第一卷降E大调前奏曲是表现宗教圣咏的。第二卷升F大调前奏曲表现出沉思的哲理。第一卷F小调赋格则表现出幻想以及悲剧性。第一卷的D大调赋格却表现出强烈的英雄性等等。而表现民间风俗,生活气息的作品在《平均律》中也有不少。如:第一卷E大调前奏曲就具有强烈的牧歌风味。第二卷F小调前奏曲表现出淡雅的田园风情。第一卷升C 小调赋格,则表现出强烈的欢乐性等等。由此可见巴赫的创作本质是:世俗音乐同复调音乐的结合,宗教思想与启蒙思想的结合,结构性与旋律性的结合。那么,在教学中如何把这些思想通过具体的技术教授给学生,使他们能较好的、较准确的弹奏好巴赫的作品呢?